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不准使用电警棍的通知》要求,在看守所监管工作中不准使用电警棍,在所内提讯人犯的任何办案办案人员亦不准使用电警棍。
被告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决定的机关是哪个?
犯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调整的话,他们会通知相关的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下文到地市公安局,做好相对应的调整。
看守所里对哪些情形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者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或者已经发生类似行为的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严重闹监,非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
被羁押、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
近亲属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根据《实施办法》第35条的规定,近亲属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月不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民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少数民族和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
在押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探视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9条和《实施办法》第36条的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探视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
经办按机关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长、处长批准;
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不准回家探视。
看守所对哪些人应不予收押,已经收押的如何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
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最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的除外;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看守所收押的对象有哪些?
看守所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为特殊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
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判刑后,多久转到监狱?
一般看守所的犯人被判完之后在一个月之内就会送到监狱。如果家属想看望的话,在送监狱的前几天看守所会告诉家属什么时候把人送走,在送走的时候可以探视,判完之后也可以看但是必须的是有血缘关系的家属才可以探视,到监狱后一般的人员主要符合探视条件都是可以探监的。
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指的是哪些死亡?
根据《事故分类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看守所在押人犯其他非正常死亡事故是指:
工伤死亡;
冻死、热死、饿死;
煤气中毒死亡;
食物中毒死亡;
药物中毒死亡;
看守所干警和住所武警打骂、体罚、虐待、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致在押人犯死亡。
看守所对在押的人员的代管财物损坏,是否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