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042015/05/08 由张滔转载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