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032015/05/08 由张滔转载罪犯劳动都是无偿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