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对一拒不赡养父母者判处拘役

“妈,我对不起您!”近日,随着法槌落下,一名头发斑白的老人在法警押解下走出被告人席,一位坐在旁听席上一直神色紧张等候结果的老太太迎上前去——他们是母子俩,这一句“对不起”,却是二人这么多年来的第一次对话。

这是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缘由是王老太太起诉亲生子姜某不尽赡养义务,法院判决后姜某拒绝执行。

俗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是什么原因让亲生母子在母亲暮年对簿公堂,又是什么原因让姜某在法院判决后仍不思悔过呢?说起这一对母子的恩怨纠葛,还要从很多年前说起。王老太太夫妻俩为三个儿子主持分家,因姜某(长子)认为父母有失公允一直未尽赡养义务。

“这么多年了,为啥现在才起诉儿子。”开庭前,笔者采访了王老太太。“我老了,就想着有病时他能到我跟前。”王老太太已经83岁了,说起大儿子的绝情,一脸酸楚,“住在一个村里,除了在街上遇见过,他都没专门到我跟前说过话。”

2012年5月28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姜某支付其父母每人每月50元赡养费。姜某不予履行。9月4日襄城县法院向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2012年9月6日前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姜某仍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生效判决。

就在襄城县法院对该赡养案件立案审理期间,姜某将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转存入其妻子账户内,后又与其妻协议离婚,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10月18日,姜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被公安立案侦查后刑事拘留。

陪同王老太太来到庭审现场的有姜某的女儿,她已远嫁南方,因父亲的案件退掉了回家的车票,还替父亲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过去的事我们都不想提了,希望奶奶能原谅爸爸让他早点回家。”女儿言及此,留下了眼泪,“其实我爸爸身体也不好。”

王老太太这次冒着大雪来到襄城县法院,就是想亲眼看到儿子能够从轻判决。“我是姜某的母亲,关于起诉姜某不赡养我一案,其子女儿媳为之求情,也认识到他父亲的错误,决定以后履行赡养我的义务,为了使家庭以后和睦,我愿意原谅姜某撤诉,恳求司法机关看在年迈的我的份上,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庭审现场,姜某的辩护律师宣读了王老太太的谅解书。姜某表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自己的错,他没啥说的了!

此次开庭由刑庭副庭长王志坚担任审判长,他当庭宣判:“姜某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姜某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王志坚在庭审后告诉笔者,拒不赡养父母,甚至拒不执行法院裁决,在襄城县法院近几年受理的案件中十分罕见。为维护司法权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美德,依法对姜某一案作出以上判决。姜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已将生效判决履行完毕,取得了权利人的谅解,所以从轻处罚。这一案件的判决将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特别是拒不赡养父母的人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