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流失或许只是职业化改革的浅层次原因,其更深的动因在于破除司法内部的行政化,真正将独立公正审判的权力交还给法官。如果将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目的仅限于防止法官流失,就大大降低了改革所蕴含的深层价值。
在一国的法治大厦中,司法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杰斐逊说过,司法“这一分支将担负处理冲突的重任,因为他们是理性[……]
刑事辩护律师|金融罪犯辩护律师|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律师|白领犯罪辩护律师
法官流失或许只是职业化改革的浅层次原因,其更深的动因在于破除司法内部的行政化,真正将独立公正审判的权力交还给法官。如果将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目的仅限于防止法官流失,就大大降低了改革所蕴含的深层价值。
在一国的法治大厦中,司法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杰斐逊说过,司法“这一分支将担负处理冲突的重任,因为他们是理性[……]
笔者在美国做过诉讼律师,回国后在工作中也参与仲裁和诉讼。其间经常注意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认为它是我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中一个很大的漏洞。对于这个问题我深恶痛绝,同时又百思不得其解,不理解在我国立法已经相当成熟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存在这样一个巨大的漏洞。不知道这是源于广大法律工作者和立法者的认识问题,[……]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是两种比较常见的财产型犯罪。二者在行为特点上很相似。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二种犯罪,两罪的犯[……]
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现行刑法第六十三条分两款对于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魏晓娜
【内容提要】“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形成有其特定的价值基础和认识论基础。新刑事诉讼法引入“排除合理怀疑”来表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代表着立法规范重点的转移,即改变过去一味强调“客观”真实,开始着眼于主观判断过程,为法官提供更现实的引导。“排除合理怀疑”的引入,是一个价值日益多元的[……]
庭前会议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修订后在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中新规定的程序,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3条、第184条就召开会议的范围、会议的内容等作出列举性规定。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的庭前会议程序就此确立。由于庭前会议具有开庭前[……]
(本文来自网络,网址为:http://bbs.icxo.com/thread-378642-1-1.html)
通常我们一谈未来,就忍不住想想过去。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美国互联网方兴未艾,在线法律服务就已经悄悄上线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美国依靠近200万的律师资源,各类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打造了近200[……]
[案情简介]:
高某,女,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0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当时高某怀有身孕,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判期间都未对其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判决后,恰逢高某产下一子,正在哺乳婴儿,法院遂未将其收监执行,但也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两年以后[……]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除在我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其他外国人犯罪均由基层司法机关管辖。毋庸置疑,修改后刑诉法的这一规定,在维护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尊严、提高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效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基层司法机关在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中,尤其[……]
一、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律师对于刑事案件,就好比是鱼对于水的依赖,也许我说的有点过,也许我太夸大了律师的作用。但是,对于那些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来讲,就像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恐惧社会,对于律师的渴望远远要超过一切。当然,律师介入刑事案件,不仅仅只能当辩护人,而且还可以作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人,代理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