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的人犯在什么时候可以与辩护人会见、通信?

根据《看守条例》第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