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8/042015/05/08 由张滔转载把犯罪所得寄给受害人、司法机关或者报刊杂志,算不算自首? 在某些经济性、财产性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为把犯罪所得归还给受害人、寄给司法机关、报刊杂志,事情就算“抹平”,自己不归案,以为这样至少算自首,这是不对的。自首是以犯罪嫌疑人本人归案为前提的。